8月26日,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务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按照《规定》修订的成都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,由原来的三环路以内(含三环路)禁放区域扩大到成都市绕城高速范围以内。 “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,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,可以燃放烟花爆竹,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”的限制燃放时间不复存在。从2015年1月1日起,成都市中心约有540余平方公里和烟花爆竹说再见.